【記者尤華恩/台南報導】吳姓女子利用國慶連假之6日、7日兩天中午,分別以變賣銀飾及換賣戒指等事由分散店家注意力,趁機各偷走1枚2錢重白金戒指及1.12錢重黃金戒指得手,害店家損失新臺幣1萬9千元。案經被害人事後發現於7日中午至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海安派出所報案,也經員警立即調閱商家及周邊監視器,以車追人在2小時內立即鎖定吳女涉案,並奔赴前往其住處將其帶回調查,也讓其乖乖交出行竊之兩枚戒指經商家確認後領回,全案調查將吳女依涉嫌竊盜罪嫌送辦。
吳姓女子(61歲、安南區人)於6日11時40分許,騎乘機車前來中西區文賢路某銀樓,並拿出1批價值600元之銀飾請吳姓店家價估,並趁機表示要購買戒指,讓店家不疑有它拿出戒指讓其挑選。不料吳女竟趁店家忙於鑑定銀飾時,趁機偷走1枚2錢重白金戒指藏於外套右方口袋中,順利行竊得手價值9,700元戒指得逞後離開。
吳女食髓知味,竟於隔天(7日)11時許又1人前來銀樓,這次帶著1枚黃金戒指,以要換賣戒指為由讓店家拿出金飾讓其挑選,其也趁挑選中店內恰有其他顧客挑選金飾中,店家忙於招呼未注意之際,又以相同手法偷走1枚1.12錢重之黃金戒指(價值9300元)得逞。案經被害店家事後清點發現戒指遭竊急忙報警處理。
案經海安所員警中午受理後,立即調閱相關監視器釐清吳女行竊手法及身形特徵,並調閱附近道路之監視影像,鎖定其犯案所騎用之機車並迅速鎖定其身分,在下午2時即趕至吳嫌安南區住處將其帶回調查。也在員警出示其行竊影像事證後,其乖乖將兩枚行竊所得戒指乖乖交出,也讓被害商家未受損失確認後領回,而吳女也在員警調查後依竊盜罪嫌移送臺南地方檢察署偵辦。
第二分局表示,舉凡各類竊案之發生,迅速偵破是有效遏制犯罪之最好手段,也能避免竊嫌食髓知味繼續再犯;同時也研判相關行竊手法不排除尚有其他被害人,如有相關線索均可來與第二分局海安派出所(06:229-0153)聯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