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尤華恩/台南報導】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安順派出所員警於 8 月 24 日 22 時許受理莊姓民眾報案,停放在安南區安和路巷弄內的腳踏車遭竊,急忙請員警協助。經調閱相關影像,發現竊賊身影與8 月 20 日查獲另一起竊案的嫌犯相符。遂於 9 月 16日借訊49歲吳男,全案依竊盜罪函請臺南地檢署偵辦。
安順所警員林苙塍、王存華受理腳踏車竊案,立即至現場周遭查察,積極調閱相關影像。幸運的是,員警查到嫌犯於 8 月 16 日得手後騎乘腳踏車離去的影像,正是日前查獲的竊賊。原來,該竊賊吳男於 6 月至 8 月份在安南區涉嫌 3 件竊盜案及不能安全駕駛通緝案,惟行蹤不定,員警於 8 月 20 日針對吳男常出現處所,查緝到案。想不到的是,吳男竟還涉嫌行竊腳踏車案件,員警遂於 9 月 16日至臺南看守所借訊吳男,依竊盜罪嫌函請臺南地檢署偵辦。
第三分局呼籲,勿因貪小便宜而順手牽羊,偷竊他人財產,以免觸犯刑法竊盜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