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尤華恩/台南報導】臺南市安平區有許多熱門景點,每逢夜間時常會有改裝車輛噪音擾民案件。因部分駕駛人個人喜好或為追求行車速度感,任意改裝車輛、拉轉油門,於路段中高速行駛發出噪音,除危及個人與其他用路人安全外,更影響市民居住環境品質。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於15日結合環保局、監理站及交通警察大隊,在安平區永華路二段與華平路口執行「環、警、監」聯合稽查專案勤務,針對車輛車身、燈光、排氣管等違規改裝項目,執行告發並召回檢驗噪音車輛,採「馬上測,馬上罰」之執法措施,以達「靜」化安平地區之效。
車主駕駛人不當變更原規格設備或改裝車體與電氣設備,車輛結構安全性可能因此減弱,進而危及自己及其他用路人的安全。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可處新臺幣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罰鍰、第18條可處新臺幣2400元以上9600元以下罰鍰,並責令檢驗;而改裝排氣管致生噪音部分,除依「噪音管制法」第28條可處車主或駕駛人新臺幣1800元以上3600以下罰鍰,並通知限期改善外 仍未完成改善者,還可按次處罰。本次聯合稽查總計攔查汽車計2部、機車55計部,共計57部。其中警察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16條舉發4件、第18條舉發10件及越級駕駛1件、環保局依噪音管制法召回檢測機車33部。
第四分局表示仍會持續加強該項執法工作,讓改裝車輛無所遁形,除了警方不定期擇適當地點規劃執行「環、警、監」聯合稽查外,另於轄內各重要路段加強編排警力,利用科技執法移動式測速照相,強力取締超速車輛外,針對疑似噪音車輛加以錄影蒐證,通報環保機關進行檢測。另環保署設有噪音車輛專門檢舉網站,民眾如有發現汽、機車行駛道路上有噪音擾寧情事,可上傳照片(包含車牌及排氣管)或影片至環保署噪音車檢舉網站(https://noisecar.epa.gov.tw/public/home)檢舉,藉由警民合作一起維護居住環境。
第四分局分局長王子雄呼籲民眾應確實遵守交通法規,勿擅自改裝車輛排氣管製造噪音,應配合使用原廠排氣管,才能保持優質安寧的生活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