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玉嬋教授/醫療健康諮商心理學會理事長 投書
七夕情人節剛過,對於愛情的美好憧憬,誰曾想過,愛侶在熱戀過後平均半年到兩年,可能變成彼此怨恨折磨的怨偶。對於完整家庭的執念、勸和不勸離的輿論,讓許多不幸福婚姻無法好聚好散。從剛剛判決出爐的新北殺夫案審理揭露故事中,省思如何因應親密關係暴力,以避免夫妻、孩子,甚至親屬間的人倫悲劇。
傳統善良又是護理專業人員的七旬老婦,被曾經熱烈追求自己的丈夫長年家暴,理智上遊說自己說:「我與先生這40年來,雖不是我心目中想像的日子,但我想既然選擇了他,就勇敢面對。」,隱忍也為了孩子,希望孩子別像自己小時候沒有父母親。「可是他反覆指責我、酒後要我認罪、對我拳打腳踢,就算我認為他是心愛的人,渴望跟他在一起,但這樣日子過下去,漸漸失去對他愛慕的心情,也做出這種不可原諒的可怕的事…」,最後便以菜刀等兇器趁機殺了酒醉熟睡的丈夫後,到警局自首。
新北殺夫案的社會矚目案件,也是112年7月21日台灣史上第一件國民法官參與審理,《報導者》全程記錄過程,讓社會大眾有機會想像自己若擔任國民法官,如何理解案情、做出評判。
本次案件的被告婦女和許多受暴婦女一樣,沒選擇離開婚姻,多因為不希望兒女跟自己小時候一樣沒有雙親的愛,加上丈夫警告若敢離婚就休想得到孩子,因放不下兒女只好打消離婚念頭;多次逃到姊妹家中,也曾報警取得家暴保護令,卻又被丈夫溫情說服的同時也被威脅恐嚇而撤銷保護令,連子女都無法勸阻這場來來回回30多年家庭風暴。雖然焦慮、憂鬱到曾想尋死,卻也因為不甘心被丈夫汙衊為「承認外遇、畏罪自殺」,最後竟然演變成選擇殺夫。這和許多遭受恐怖情人或家暴婚姻長期折磨的受暴婦女一樣,處在忍不下也離不開的進退兩難中,最後選擇模仿對方以自己深惡痛絕的暴力方式解決。這正是心理學上的模仿學習效應,受暴者和目睹暴力者常不經意變成施暴加害者。
尤其,長年受家暴處境引人同情,但婦人並未在政府家暴防治資源協助下,勇敢做出變革,選擇離婚或其他脫離家暴可能性。也因此,法官因婦人並非完全孤立無援,忍受家暴30多年,卻趁酒醉無反抗能力時殺掉枕邊人,不符合刑法因「其情可憫」減刑,判決有期徒刑7年2個月。
身為法律素人的國民法官,從中學習法學素養,用自己不同的專業角度及過往經驗,裁量親密關係的愛恨情仇與是非對錯。然而,兼顧情理法的審判觀點下,仍有許多無法靠刑罰了結親密關係40年家暴殺夫事件留下的未竟事宜,值得進一步省思如何因應親密關係暴力,如何擺脫恐怖情人、恐怖婚姻,避免痛恨家暴受害者卻成了家暴加害者的負面悲劇循環重演。這是擔任國民法官意想不到、也同時應該具備的心理學親密關係素養學習。
首先,應學習分辨恐怖情人,並學習從衝突的親密關係中抽身,保護彼此安全。以「台灣親密關係暴力危險評估表」,如果遭遇恐怖情人出現以下親密關係暴力,務必及時尋求外援幫助,別隱忍釀成悲劇。不論:1.說話羞辱、貶抑、詛咒你。2.跟蹤、監視或惡性打擾。3.強烈嫉妒心占有慾「如果我得不到你,別人也別想得到你」)。4. 懷疑有第三者介入。5. 危險動作傷害或威脅恐嚇你。6. 勒/掐脖子等讓你不能呼吸的暴力行為。7.故意傷害你的性器官或性虐待。8.在住處以外地方施行肢體暴力。9.強行把你帶走或關起來。10.愈打愈頻繁嚴重。11.幾乎每天喝到醉。12.威脅傷害家人或寵物。13.對其他人肢體暴力。14.因你向警察、社工、醫院、法院或學校部門求助而激烈言語恐嚇或暴力。15.曾說「要死就一起死」、「分手離婚或聲請保護令…就一起死」。16.揚言威脅殺掉你。17.可能殺掉你。18.你想過自殺。
國民法官可能因在法庭親眼觀看目睹這些親密關係暴力實境慘況,卻因為入戲太深而感同身受其傷,因此,未來都有機會擔任國民法官的社會大眾,應強壯心理建設預防措施,避免因擔任國民法官助人,而染上替代性創傷。這在國外行之多年的國民法官裁判員身上曾經發生過,因而需要在參與案件審理前後,提醒自己放下這些案件帶來的心理衝擊,事實宣洩緩解心頭沉重,恢復日常。
司法院有鑒於此,已委託醫療諮商心理學會李玉嬋教授、湯發鉅博士、洪偉凱研究員撰寫國民法官心理健康手冊,供審理重大刑案的國民法官預做心理建設,請至司法院官網下載《國民法官心理健康手冊》。其中推薦幾種自我檢查心理健康狀態的憂鬱和幸福指數量表,如何在審理過程保持健康心態去接觸可能血腥的證據或悲慘案情,並認識心理諮商專業資源與心理健康素養,以利審判後照顧自我的心理健康,與回歸日常生活平穩。
其次,殺夫案提供另一省思:「別以為自己可以改變恐怖情人。」忍一忍並不會過去,無法好好相處的愛情,未必能靠兩人自己好好分手。容忍家暴或任何語言暴力、肢體暴力等行為是沒有辦法使關係得到改善的,需要第三力量介入幫忙,請馬上尋求協助,讓親友或專業人員協助兩人一起找出合適對策,保護自身安全,及早終止暴力循環。
再深入心理解析殺夫案悲劇,可能比起家暴折磨,更讓伴侶害怕的是分手或離婚,沉默共謀,糾纏不清。戀愛牽手結婚需要學習,分手與放手也需要學習。適時慧劍斬情絲,避免當斷不斷,玉石俱焚。雖然台灣高離婚率令人惋惜,好聚好散也是情人節過後必修課。幫助自覺覺醒,賦予自主權,學習自我保護,及時離開危險情境,拿回生活掌控選擇權。縱使想再回到曾經暴力相向的親密關係中,多一份心理諮商等外力資源的支持幫助雙方,找出和平共處之道,彼此寬恕、修復傷痕。
最後,也須多一份同理關懷給目睹暴力的親人。親眼目睹或聽聞受害人訴苦,或是觀看家暴、殺夫證據或過程描述,可能入戲太深而感同身受其苦,卻又無法制止不幸發生而自責或有罪惡感,很容易出現替代性創傷。尤其是目睹暴力的年幼兒童或子女,甚至只是參與審理的國民法官,都可能因有疑心病而失去安全感,或可能害怕被淹沒在親密關係中而失去自由,也可能自責無法阻止不幸發生,而損及心理健康。學習掙脫精神控制的暴力,嘗試打破熟悉受暴慣性下的安全感假象,別以為有情人才幸福,離開恐怖情人,一個人帶著孩子也可以很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