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黃芸涵/綜合報導
租屋族無奈!根據主計總處公布最新租金指數為103.53,再創歷史新高,意味著房租壓力越來越沉重。日前一名網友遇到房東執意調漲租金,但他不同意,沒想到退租點交時押金竟討不回。
該網友在臉書「房東 租客 租屋糾紛求問區」發文指出,一年前租約未到期時,房東曾片面想漲租,但他不同意,持續匯款原租金。目前租約到期,他已退租點交,但房東卻表示要從押金裡扣掉調漲的部分,對此他無法接受,房東便告訴他要去警察局告他毀損,他只好求助大家「如果房東未退還全額押金,或未退還押金,我可以採取哪些方式保護自己,並維護自己的權益?」
事件曝光後,眾人直呼房東行為離譜,「未到期要漲就不可能了,還擅自從押金扣調漲的部分?你只需要保留這些文字對話即可!」、「這種直接走法律程序,不要期待法律以外的方法。先送存證信函,然後提出民事調解」、「依合約為主,要漲也是合約到後才能漲,前題要你有續約他才能漲,不得隨意扣押金來當漲租,先寄存證信函給他,後面沒給就提告不當得利,誤工費、交通費、律師費、餐費都可跟他追討,你點交後他在你的合約簽名完後,再跟他追討」。
根據法律規定,無論是「定期租約」還是「不定期租約」,有租金異動都必須取得房客的同意。「定期租約」需在契約期滿後才能訂定新租金,即便是「不定期租約」,依民法第450條相關規定,房客也有權拒絕,否則可向消保會檢舉。
延伸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