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宥漮/綜合報導
刑事警察局偵查第九大隊接獲民眾報案,稱於網路上遭不詳男子假冒公司高階主管主動接觸女性業務人員,佯稱有重要公司客戶需請渠接待,再以高價包養、職務升遷等話術,詐騙被害人金錢並誘騙被害人與所謂的重要客戶發生親密關係,共計有11名女性遭詐騙,財損金額逾新臺幣150萬元,故由偵查第九大隊與臺北市政府警察局大同分局、新北市政府警察局淡水分局共組專案小組,報請臺灣士林地方檢察署指揮偵辦。
刑事局表示,續深入追查後發現犯嫌在多年前,即以相同手法詐騙女性被害人,本次又再重操舊業,並利用被害人名義申辦門號、租車等,藉此隱匿身分,躲避警方追查。
專案小組日前持臺灣士林地方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及指揮檢察官核發之拘票,拘提洪姓犯嫌到案,並在住家起獲作案用手機8支、被害人購買之戴森吹風機1組、襯衫1件,全案依刑法詐欺、妨害性自主罪嫌移送臺灣士林地檢署偵辦。
刑事警察局呼籲,隨著行動裝置與社群媒體的發達,詐騙手法推陳出新,若接獲可疑或陌生之通訊聯絡,務必確實採取停、看、查三個步驟,才可以避免成為詐騙的對象,保護自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