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台北報導
今(112)年度住宅補貼受理申請期間為112年8月1日至8月31日下午5時止,受理申請項目包含「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符合資格的民眾,可搭配財政部「青年安心成家貸款2.0版」,以買台北市房子來說,優惠房貸最高可達1250萬元。
營建署表示,「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採取評點排定補貼優先順序,對於弱勢家庭及特殊經濟需求之申請者,會額外評點加分或享有較低的優惠利率(第一類優惠利率為郵儲2年定期機動利率減0.533%、第二類優惠利率為郵儲2年定期機動利率加0.042%)。
此外,「自購住宅貸款戶」無論新舊貸款戶均比照「青年安心成家貸款2.0版」,也可自今年8月起享有貸款利率多1碼的補貼,期限至115年7月底止。
因加碼補貼關係,8月1日起申請的民眾,第一類(弱勢戶)優惠利率為0.812%,第二類(一般戶)的優惠利率為1.387%,但未來會因升息或降息,郵儲2年定期機動利率變動時,有所調整。
營建署表示,「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及「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可搭配財政部轄下8大公股銀行(臺灣銀行、土地銀行、合作金庫、第一銀行、華南銀行、彰化銀行、兆豐銀行及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辦理的青年安心成家貸款, 財政部於8月1日已推出「青年安心成家貸款2.0版」,最高貸款額度從800萬元提高到1000萬元及貸款利息補貼增加1碼等方案。
若符合「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資格者,台北市優惠貸款額度最高250萬元、新北市230萬元、其他縣市210萬元;以購屋地點在台北市為例,住宅補貼搭配「青年安心成家貸款2.0版」,優惠房貸最高可達1250萬元。
營建署表示,申請自購或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的民眾,需同時符合家庭年所得、每人每月平均所得、家庭動產限額與家庭不動產限額等4項條件。
舉例來說,戶籍設在台北市且申請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的民眾,家庭年所得需低於163萬元、每人每月平均所得需低於6萬6546元、家庭動產限額需低於712萬元、家庭不動產限額需低於906萬元且家庭成員申請時未持有住宅,或僅持有申請日前2年內辦理貸款的一戶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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