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昊廷 嘉義報導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公園派出所警員袁國綱日前擔服備勤勤務,接獲民眾報案,稱汽車停放東川巡守隊棒球場側門遭竊,且車上放有大筆現金,警方立即趕赴現場查處。
經了解該名洪姓老翁當日上午7時許到公園運動,運動結束要回家時,突然發現找不到汽車,找尋四周都未發現,懷疑汽車遭竊,於是趕緊請附近居民幫忙報案。袁員到場後一邊安撫洪翁情緒,一邊詢問汽車鑰匙是否有取下,洪翁肯定的說有,還拿出放在口袋裡的鑰匙,員警直覺認為汽車一定是停放在其他地方,只是洪翁忘記了。由於洪翁不記得汽車車牌,加上汽車登記公司名稱,無法查到車牌號碼,沒辦法調閱監視器辨識是否有人開走,於是請洪翁先打電話詢問家屬是否知道車牌號碼,在得知車牌數字、車輛顏色及廠牌後,警方先行至周邊道路找尋。沒想到在確認完資料,一騎車往東方向時,就發現洪翁所報的汽車停放在公園街上,距離洪翁稱停放的地方不到100公尺,洪翁看到自己的汽車後,突然想到平日停放的位置因有車輛停滿,已無法停置,才將車輛停在公園街上,結果自己卻忘了,一臉不好意思,所幸有警方熱心的協助幫忙,讓他能夠順利尋回汽車,車內財物也完好未遭竊,頻頻向警方表達感謝之意。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表示:許多民眾在停車時,未特別留意停車地點,而導致找不到愛車,建議可用手機照相,找一個醒目之標的物為基準,將周遭建築物之明顯特徵拍照留存,避免事後苦尋不著車輛,且停放時務必要鎖上龍頭、確認鑰匙有無拔起,注意車輛的防盜保管,盡可能停放在燈光明亮及有監視器處所,避免車輛遭誤騎或遭竊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