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尤華恩/台南報導】為守護市民生活安寧及交通安全,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六分局會同交通警察大隊、環保局及臺南監理站共同執行聯合稽查,打擊高噪音車輛擾寧行為,昨(1)日晚間於南區濱南路491號前共計攔查車輛45輛,舉發各式交通違規:車輛電系設備擅自變更(道交18條)12件、車輛設備規格不符(道交16條)3件、無適格駕照(道交21條)4件,拼裝車(道交12條)1件,共計20件。另環保局改(換)裝排氣管噪音檢測汽機車共15部,其中汽車及大型重型機車各1部不合格標準,另有2部車輛召回檢驗。噪音超標車輛將依違反噪音管制法開單處以1,800元至3,600元,並通知限期改善,直到符合噪音標準為止。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六分局轄區位處台南市最南邊,轄內有多條東西向及南北向重要幹道貫穿,往往是駕駛人進入台南市的必經之路。第六分局根據轄內違規肇事交通事故斑點圖及民眾經常陳情事項進行滾動式分析歸納,除巡邏加強違規攔查及配合原已設置之固定式科技執法外,另調整布設不定期移動式測速照相6處,分別在明興路2處,新樂路1處,以及濱南路、機場路與南門路;另與本市環保局聯手新增1處聲音照相執法設備,在大同路(省道台1線、近大林派出所前)針對高噪音車開罰,聲音照相執法系統由判別噪音的麥克風、校正風阻等環境干擾的風速計、紀錄周邊環境的魚眼攝影機、與車牌辨識攝影、控制箱體等設備組成,如果車輛噪音超標數據會直接回傳環保局,由環保局依據噪音管制法開罰。
分局長許敏能呼籲汽機車駕駛人,行車超速及重踩油門、刻意拉高轉速等不良駕駛行為,不僅會產生高噪音,也威脅到其他用路人行車安全,請大家一起維護與配合,共同營造宜居城市大臺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