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尤華恩/台南報導】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安中派出所員警112年7月26日凌晨2時許執行巡邏勤務時,在安南區北安路與長溪路口,見一租賃車違規紅燈越線,員警賴義豐、陳正威及警專實習生黃楷能等3員發動攔查,發現後座乘客38歲盧姓男子為臺南地院、地檢所發布「毒品、過失傷害等3案通緝犯」身分,並在車內起獲安非他命及愷他命各1包、毒咖啡包50包(毒品總共重約240公克)等物,全案依毒品等罪嫌移送臺南地檢署偵辦。
第三分局於颱風來襲前執行轄內易因豪雨致災地點巡視工作之際,發現該部租賃車輛違規,立即示意停車受檢。惟該車卻遲遲未依指示停靠路邊,員警即覺有異,攔停後,後座男乘客見警盤查,開車門拔腿狂奔不到10公尺,即遭員警及警專實習生控制,盧男一度抗拒,自知法網難逃,坦承通緝犯身分。員警依法逮捕後並在車內查獲大量毒品,除依毒品罪嫌移送臺南地檢署偵辦外,持續溯源追查毒品來源。
第三分局呼籲,吸毒一時、害人一世,民眾應勇敢拒絕,向毒品說不。本分局將持續打擊各項犯罪,給市民安全、安心的居家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