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王惠琳/綜合報導
親兄弟明算帳,然而不少人面對親情關總是難以拒絕,最後替自己惹上大麻煩。律師呂秋遠日前在臉書上分享一個案,妹妹替哥哥申請貸款,不料哥哥卻跑路,丟下爛攤子給家人,讓她絕望到想「砍掉重練」。
這名38歲女性表示,當初哥哥缺錢,承諾會準時繳款,希望自己替他貸款,加上媽媽也一起勸說,讓她難抵親情壓力答應了。沒想到哥哥最後還是還不出錢跑路,自己背上300多萬的債務。家裡的房子拿去抵押,貸款繳不出來也沒了,自己與爸媽被迫在外租屋,靠著她每個月3萬的薪水與媽媽做生意賺錢,償還十幾萬的貸款。
然而因為經濟不景氣,家裡生意也不好,媽媽根本無力負擔貸款,債務、房租幾乎全落在她身上,薪水根本不夠用,不僅怕媽媽也開口要跟她借錢,更擔心父母年紀已大,萬一發生不幸,未來債務全得由她自己負擔,不知道要怎麼生活下去,絕望到想要「砍掉重練」下輩子再來,詢問呂秋遠:「我的人生還有救嗎?」
呂秋遠表示,此案例最初的錯誤就是來自貸款,可以借錢給家人,但是絕不要作保或是幫家人借錢,因為借錢,是量力而為,有多少借多少;但是作保,不是自己能控制的,用自己的名義借錢,問題更多,「他都沒能力借錢了,怎麼有能力還錢?妳真的這麼做,就得要有心理準備,他有還,是妳賺到,他沒還,是應該的」。
呂秋遠直言,此案例的父母就是重男輕女,為了兒子,散盡家財也無所謂,但是女兒,也就是做牛做馬,同樣無所謂,「雖然媽媽現在還會承擔貸款,美其名是『幫妳繳納部分貸款』,但本來就不是妳用的錢,為什麼她『幫』妳繳款,妳還得謝主隆恩?」
呂秋遠指出,當哥哥躲債之後,妹妹最該做的就是「逃」,因為從此以後房租、生活開銷都會落在妹妹身上,最不該與家人同住,不再跟家人有任何債務關係,「找房子,租個小套房,搬家,不要再跟他們有任何非必要的聯繫,他們是毒藥,已經中毒一次,別繼續吃」。
而面對既有債務,呂秋遠也提出解方,若是還不出來,銀行只能提告之後聲請強制執行,以此案例的所得來看,應該可以符合最近一年政府所公告,當地每人每月最低生活費1.2倍計算其數額,以台北市而言,將近2萬元,乘以1.2倍以後,大概是2萬4千元,扣完勞健保以後,大概頂多一個月只需要償還幾千元。若是妹妹捨不得搬出去離開家人,還可以主張共同生活親屬所需,按照負擔扶養義務扣除,最後財產幾乎不用被執行,「欠錢這種事,最慘就是還不起,沒有拿生命來還這種事」。
呂秋遠建議,還錢這件事盡力去做,但真的能力不足還不起也就是逃而已,等還得起再來處理,最好與銀行協商還款金額,如果銀行不同意就強制執行,最後可能拿不到任何錢。自己也想辦法開源,能多賺點多還點,就努力看看,做不到就優先照顧自己。往後也別再被親情綁架,別再借錢給任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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