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昊廷 嘉義報導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興安派出所警員蕭浤峻接獲被害人報案,稱遭到假投資公司誘邀參加投資,陸續以面交及匯款等方式交付現金新臺幣60萬元與詐騙集團成員,俟進入詐騙集團設置假投資網站要提領獲利之金錢時,詐騙集團成員以出金需先繳納稅款為由,要求被害人必須再繳納新臺幣160萬元方可提領獲利所得,被害人才驚覺自己遭詐騙,而向警方報案。
員警蕭浤峻受理案件時,發現詐騙集團成員仍持續與被害人聯繫要求被害人盡速繳納稅款以利出金等情,立即向所長林建文報告,並由所長林建文指派專責員警查處偵辦,循線於7月12日13時50分許,在本轄查獲詐騙集團派來收款之陳姓及查姓2名車手,警方逮捕陳姓及查姓2名車手時,發現詐騙集團成員當心贓款遭車手黑吃黑,竟要求查姓車手將手機置放於上衣口袋,將取款過程以LINE直播方式供詐騙集團成員觀看,現場查扣收款收據、工作證及公司印章等證物;全案於詢問後,將陳姓及查姓2名車手依刑法詐欺罪及洗錢防制法等罪嫌,移請臺灣嘉義地方檢察署偵辦,並持續積極溯源追查詐騙集團成員。
嘉義市政府警察局第二分局呼籲近期常見假投資詐騙或與假交友結合之種類不外乎以臉書、簡訊或 LINE 群組,冒用知名人士頭像並透過社群或交友平台網站,以高投報酬等話術,引誘國人加入詐騙集團私自建置交易網站或是假APP來詐騙民眾金錢,呼籲大家「冷靜」、「查證」、「報警」是防詐重要3步驟,凡事多加查證,抑或撥打165專線諮詢都是相當實用的防詐招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