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徐沛琪/綜合報導
台中近日發生外送員送餐到社區大樓的外桌,遭一名陌生男子順手牽羊,據悉犯嫌已非初犯,過去他也多次拿走不同社區住戶的餐點,然後揚長而去。PTT一名網友就好奇,大部分的社區對於外送的處理方式,該進去、在外頭等,或是該不該上樓,引發網友討論。
有些人認為,既然都己經叫外送,表示完全不想踏出家門,因此偏好熱騰騰的食物直接送到眼前;但有一派則覺得外送員是陌生人,這麼零距離偏可怕;原PO描述,以前住過有社區是可以外送員告知保全,然後直接搭電梯送上樓,但現在住的地方統一規定要下去一樓拿,就算疫情之後也是如此,想問大家是一「統一1F領取」、二「外送員自行上樓」,還是三「社區秘書幫忙送上去」?
貼文一出,引來同住社區大樓的網友留言,答案清一色都是一樓領取,稱「很多社區有門禁,電梯要刷卡」、「我不希望打開門看到外送員在我的樓層梯間」、「通常管理良好而且居民比較有錢的社區,多半不願意陌生人動不動就上樓,之前有鄰居被陌生人按電鈴都嚇得要死,因為每一層樓都有門禁卡,外人無法隨便上來」、「2通常只有無管理室的華夏才有」、「選1,管理員才不想扛讓人上樓後的責任問題」
至於秘書幫忙送上去的選項也讓網友笑說,「物業費一坪可能要150~200了吧」、「管理費應該很驚人」、「秘書夠多就是讚」。
對於社區開放外送員送餐與否,景文物業管理機構董事長郭紀子表示,要看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或規約有沒有授權管理委員會訂定相關的管理辦法。至於疫情期間,社區全面禁止外送員上樓,是依據《傳染病防治法》及地方主管機關、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指示辦理。
郭紀子說明,管理委員會指為執行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事項及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工作,由區分所有權人選任住戶若干人為管理委員所設立之組織。管委會的職務為執行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事項或規約所定事項。
郭紀子指出,全面禁止外送員上樓,和住戶的權利義務有關,是社區的共同事務,應該要由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後,交由管委會「執行」;另外,管委會依據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或者規約之規定制定相關管理辦法也是可以的,前提是區分數權人會議有授權,或規約有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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