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新聞─翁順利/台南
台南市電子遊戲場業蓬勃發展,經發局嚴格管制,1年來查獲130家擅自擴大營業面積,其中4成已開罰315萬元,以確保營業安全。
經發局每年對電子遊戲場業以聯合稽查一次為原則,如有被檢舉會加強聯合稽查。自110年8月9日起如電子遊戲場業屬獨資商業負責人申請變更,卽視同新設立,依台南市電子遊戲場業設置自治條例,須符合距離國小、國中、高中(職)學校、醫院1000公尺以上距離限制。如屬限制級電子遊戲場業,其獨資商業負責人申請變更登記,距幼兒園200公尺距離限制。
自110年12月份起加強電子遊戲場業營業面積稽查,如確屬面積擴大,卽違反電子遊戲場業管理條例第11條第3項規定,處以5萬以上至25萬以下罰鍰。
經發局局長林榮川表示,統計自111年1月份起至今年5月份底,共稽查電子遊戲場業571家次,其中130家次確認有擴大營業面積情形,目前累計已裁處54家次、裁罰金額計315萬元,囿於人力因素,已陸續發文請業者陳述意見及辦理裁處作業中,皆依法行政,絕無圖利業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