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報記者 朱慧菲 / 綜合報導
正當防衛的判決一直都飽受大眾爭議,近期台灣發生超商浩克事件,值勤警察因為遭到浩克拳腳猛踢,在將犯人上銬過程中,使用甩棍連續數下尻在浩克身上,最終被依執法過當記2過,而正當防衛和正當防衛過當與執法過當也有異曲同工之妙,究竟是要透過何種標準來審判才會讓民眾買單呢?
2018年中國大陸發生一起恐怖的正當防衛殺人案件,當時一名叫做龍哥的幫派分子酒後與人發生口角,便拿出車中的大砍刀向手無寸鐵的路人施暴,沒想到在扭打過程中,龍哥手上的刀脫手滑落,受害者反應較快先於龍哥一步將刀拾起,並反手砍在龍哥身上好幾刀,最終導致龍哥失血過多當場死亡,而這名受害者不但沒有背上殺人官司,反而得到了正當防衛的判決無罪釋放。
2018年8月27日晚間,一名余姓男子下班後自行騎乘腳踏車返家,在路過震川路與順帆路交界處停等紅燈時,被左後方的一輛寶馬輕微擦撞,因此雙方人馬爆發了口角衝突,此時的龍哥也從車上下來對著余姓男子拳打腳踢,余姓男子不甘示弱也還了幾腳。
龍哥當下面子掛不住,轉身跑回車上並拿出車中的大砍刀,就朝著余姓男子的方向猛力揮砍,甚至其中有一刀砍在了脖子上,不過兩人搏鬥過程中,龍哥手上的砍刀不甚滑落,余姓男子當機立斷上前撿起,反手就給龍哥的肚子連捅兩刀,接著又追上逃跑的龍哥補上幾刀,最終導致龍哥失血過多死亡。
而被捕的余姓男子事後感到非常自責,對於龍哥的死亡也感到意外,對於自己即將要面對的刑罰崩潰大哭,不過最終警方認為,余姓男子的追砍屬於連續性行為,是出自於對自身安全感到不安,儘管在時間與空間上有些間隔,但還是屬於正當防衛,因此將余姓男子無罪釋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