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林和謙/桃園報導
桃園市政府考量近年工程原物料上漲、相關法規變動、實務操作及因應自主更新推動,檢討「桃園市都市更新權利變換計畫提列共同負擔項目及金額基準」相關規定,新法規於23日正式上路,新舊法規主要差異包含調高營建單價基準及建材設備表增列參考品牌等,希望透過持續滾動檢討,讓都市更新成本提列更趨於合理及明確,以利都市更新推動。
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指出,基於原物料上漲,除參考市場行情調整外,物價基準日調整至2023年4月,以平均規模總樓板面積落在2,500到7,500坪間21至26層樓的一般都市更新案來說,鋼骨鋼筋混凝土造21至25層建築物每坪單價由14萬6,100元調整為20萬9,200元、鋼筋混凝土造21至25層建築物每坪單價由12萬4,600元調整為17萬9,100元,平均調整幅度約43%,且提出都市更新申請時,營建單價可依當月營造工程物價指數適度調整,以符市場行情。
基於安全性考量及讓實施者有所依循,針對各項建材設備包含漆料、電梯、緊急供電設備及電線電纜等項目增列參考品牌。除此之外,新增平頂、景觀工程、視訊及網路設備等建材設備項目。
桃園市住宅發展處表示,本次修法是以確保地主及實施者雙方權益為原則進行檢討,並考量桃園房地產市場現況,調整營建單價及相關費用提列標準,適度反映市場變化,後續市府將會持續滾動檢討,以回應外界期待。
民眾想進一步瞭解內容,可至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網站首頁(https://ohd.tycg.gov.tw/)→業務資訊→都市更新科→都市更新相關法令→桃園市都市更新權利變換計畫提列共同負擔項目及金額基準,查閱相關資訊,或電洽桃園市政府住宅發展處都市更新科(03)332-4700分機3100~3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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