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艾庭/綜合報導
60歲的林小姐,從年輕時期就很注重保養,臉上一有黑斑馬上就會進廠維修,這一年來,她注意到臉上有一個黑色的斑點,想用雷射打掉,然而黑色的斑點仍然很頑強地又長回來,於是尋求皮膚科醫師的專業意見,經過詳細檢查後確診為皮膚癌。
萬芳醫院皮膚科醫師沈孟暵說明,皮膚是人體最大的器官,從小到大不停受到日光曝曬,受到不少的損傷,有時甚至出現癌變。皮膚癌可以分成基底細胞癌、鱗狀細胞癌、黑色素瘤以及其他皮膚附屬器的癌症,在台灣,肢端黑色素瘤較為常見,好發部位以腳底最常見,其次是手掌與指甲下方,因此觀察手腳異常的黑色素變化是重要的課題。
沈孟暵也點出,容易罹患皮膚癌與惡性黑色素瘤的高危險族群:
1. 年輕時工作需要經常曬到太陽,或是喜歡曬日光浴且經常曬傷。
2. 具有免疫缺陷、器官移植的病患或長期使用免疫調節劑的病人。
3. 身上有傷口長期不會癒合,須要小心是否傷口是皮膚癌所造成的。
4. 長期攝取無機砷(某些地區的地下水含有較高濃度的砷)。
5. 身上有很多顆黑色素痣 (多達50到100顆)
6. 一出生,寶寶就有先天性黑色素痣,且面積大於20公分以上的巨型黑色素痣。
7. 有惡性黑色素瘤的家族史。
民眾若符合一兩項特徵不用過度慌張,可以先照相紀錄觀察,觀察是否有呈現不對稱、邊界不規則、顏色較雜亂、面積擴大(突然增長)、出現莫名的傷口,且超過兩週以上未痊癒,以及先天巨型黑色素痣摸到硬塊時,建議到醫院做進詳細的評估或是進一步的皮膚切片檢查,如果真的罹患皮膚癌,只要接受適當的治療,大多數都能被治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