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尤華恩/台南報導】您騎(開)車上路如果來電有沒有曾經手持行動電話邊騎邊通話的經驗?您知道無號誌路口路面上繪製的倒三角形標線是「讓路線」嗎?許多民眾開(騎)車行經路口往往忽略遵循路面上繪製的標誌標線或是使用手持方式撥打行動電話,致「未依規定讓車」或「未注意車前狀況」高居111年全國車禍肇因統計前2名(資料來源:交通部168道安資訊網統計資料)。
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六分局決定有話「執」說,偕同轄內里長、巡守隊、志工共同於轄內無號誌路口及行穿線路口向民眾、學生、住戶面對面宣導”路口減速、禮讓行人”及”騎(開)車切勿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避免分心”等交安宣導概念。期透過宣導及執法導正用路人正確用路習慣,以降低交通事故發生。
第六分局統計今年1至5月21日止,共計已針對路口車不停讓行穿線上行人舉發91件、非號誌化路口未依標誌、標線、號誌停車再開舉發58件、取締道路障礙74件、人行道違規停車及臨時停車576件,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進行撥接通話數據通訊或其他有礙駕駛安全之行為110件。為淨化行人行走空間提高行車安全,警將持續針對上述重點違規項目執法與宣導型塑安全用路環境。
第六分局分局長許敏能呼籲,為了自身行車安全,除落實酒後不駕車外,開車、騎車切勿以手持方式使用行動電話等相類功能裝置以免分心無法注意車前狀況,也應遵守「路口慢、看、停」守則:接近路口,減慢速度察看有無人車再通過,呼籲用路人「安全才是回家唯一的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