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新聞-戴貴立/屏東
波新聞據民眾反映,自行車道路底,流浪狗追逐人車事件一經報導,農業處動物保護及保育科鍾尚倫先生書面回應。原文如下:
戴先生您好,感謝您的來信,有關南二高國道通往戰俘營自行車步道浪犬追車追人及動物的生存權與人命如何平衡、避免發生憾事一案,敬復詳如附件,如有其他未盡事宜,請向屏東縣政府農業處動物保護及保育科(電話:08-7320415分機3761鍾先生)聯繫,將竭誠為您服務。祝 健康平安 屏東縣政府農業處敬上。
附件內容: 南二高國道通往戰俘營自行車步道浪犬追車追人及 動物的生存權與人命如何平衡、避免發生憾事案說明
1. 配合中央政府零撲殺政策,遊蕩犬隻採TNR(捕捉、絕育、原放)處理,並逐年增編相關預算積極辦理源頭減量工作。因應自106年2月起中央政府零撲殺政策,各縣市均面臨公立動物收容處所爆滿情形,在無法大量捕捉及收容遊蕩犬隻狀況下,各縣市政府於遊蕩動物處理政策上均以TNR(捕捉、絕育、原放)措施為主。
本府在公立動物收容處所收容數量有限及收容動物福利考量下,亦自107年3月動物保護及保育科成立後配合中央實施TNR(捕捉、絕育、原放)措施,且逐年提高編列TNR預算(相關預算自107年編列20萬至112年增編至761萬),其作業流程說明如下: (1) 通報無主未絕育犬貓隻由本府人員捕捉入本府公立犬貓中途之家後,排定期程辦理絕育,並於術後視犬貓狀況進行照養,並於10日內回置原處。 (2) 如犬隻有追人(車)行為,同上辦理絕育回置,並於犬隻頸部加裝矯正棍,降低追人(車)機會。 (3) 攻擊性犬隻則依下列標準,經舉證辦理人道評估: 經通報人提供驗傷單或攻擊影片及檢附兩人以上切結書,依據通報人指認辦理,由本府辦理為期兩周人道評估,若未達人道標準,則依據上述說明於犬隻頸部加裝矯正棍後回置。
2. 南二高國道通往戰俘營自行車步道遊蕩犬處理已列為熱區積極處理,並將優先評估收容可能性 (1) 本案反映地點為本府浪犬處理重點區域,111年11月迄今,本府動物管制人員已前往該址巡查捕捉遊蕩犬絕育12次、捕捉絕育27犬、綁置矯正棍7犬,並持續與該地長期餵養民眾配合捕捉遊蕩犬絕育俾利源頭減量。 (2) 本縣位於麟洛鄉原隘寮營區興建置公立動物收容處所「毛小孩樂園/屏東縣動物之家」預計於112年底營運,完工後可收容犬500隻,貓80隻 ,將改善動物收容壓力與提升收容動物福利,並將就本案反映地點犬隻優先評估收容可能性。
3. 持續宣導餵養應配合源頭減量絕育政策及避免造成環境髒亂 (1) 動物保護法並未禁止餵食流浪動物,針對餵食流浪動物相關法規,僅有餵養人如造成環境髒亂,得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50條則移送環保機關處新臺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爰本府仍將持續宣導餵養人應避免造成環境髒亂並積極配合TNR政策方向。 (2) 因遊蕩犬隻繁殖力極強,本府自零撲殺上路邇來,均配合中央政策從源頭開始管理,加強管理民眾飼養犬隻辦理絕育及寵物登記,避免任意孳生犬隻產生後續問題,並積極辦理動保政策宣導及各式生命教育活動,源頭管制雖無法立竿見影,但長期效益實為現行公立收容處所爆滿情況下權衡之計。
請讀者了解政府政策,也可以看出政府目前政策因應。若是依照這種速度,撲殺不能,結紮效果不明,野狗問題,小孩及老人因此受傷甚至死亡事件將持續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