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尤華恩/台南報導】臺南市為加強路口安全及行人路權,由警察局規劃自5月10日起至6月10日止,為期1個月執行「路口車輛未停讓行人執法專案」,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針對所轄安南區「路口不停讓行人」重點違規項目及「非號誌化路口未依標誌、標線、號誌停車再開」、「人行道違規停車」及「取締道路障礙」等相關項目,配合轄區內易肇事時段、路段及易違規路口,加強執法取締,確保行人交通安全,統計今112年迄今,第三警分局計取締上述各類違規1,479件。
第三分局交通組長期結合社區,深入里民活動中心、廟宇、樂齡據點宣導長者交通安全,今(10)日上午第三分局副分局長陳勇志率交通組組長陳錫賢、長安所所長黃俊榮等員結合長安社區發展協會王麗蘭理事長及眾多長者,於新寮鎮安宮前及周邊行人穿越道持「路口慢看停 行人停看聽」等宣導字牌,擴大實施路口禮讓交通安全宣導,提醒駕駛人行近行人穿越道及交叉路口時,請務必減速並暫停禮讓行人優先通行,並同步針對安南區學校周邊及重點路口加強各項違規行為執法,以達減少交通事故發生的目標。
第三分局提醒,車輛進入路口首要減速慢行,路口內要擺頭查看左右,行穿線前則要停讓行人,隨時保持警戒心,轉彎不鬼切。另法令上,汽車行經行人穿越道不暫停讓行人先行通過,以及轉彎時不暫停讓行人優先通行(除禁止行人穿越路段外),最高處罰3600元。此外,若行經無號誌交叉路口及巷道不依規定或標誌、標線指示或遇閃光紅燈未停車再開,最高處罰1800元。駕駛人們千萬不可不慎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