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徐沛琪/綜合報導
好房東可遇不可求,反之,每位房東也希望能將房子租給信任的房客,代為珍惜和保管。網路社團匿名公社一名27歲男網友分享自己遇到「死變態租客」的經驗,對象是年過40歲的酒店小姐,多次拖欠房租後,面對面對峙時竟當場把衣服給脫了,想用肉償來抵,嚇得原PO難以平復心情,還特地去收驚。
原PO透露,爺爺在一次意外過世後,留給他2間房產,自住以外,另一間則拿來租人,不久後順利與一名大姐交屋。簽約時打扮看起來很正常,前半年也準時繳納房租,後來都好幾個月才給一次,最誇張的還有電話不接不回,直接搞消失。後來得知本人其實是酒店小姐,他便請來有人一同衝去租屋處堵人,這才逮個正著。
本來答應禮拜一早上要匯錢,結果這位大姐又食言而肥,原PO忍無可忍嗆聲:「再不給我要斷水斷電!」說完被要求自己來拿房租,結果一開門大姐使出苦肉計稱:「我沒錢,睏督(陪睡抵租金)好不好?」下秒直接把衣服脫光,原PO見狀嚇得落荒而逃。
房東的出租驚魂記曝光後,引來大批網友開玩笑指出:「這個時候要說,阿姨,我還想努力!」、「吃老顧筋骨、吃幼齒顧眼睛」也有人憐憫稱:「男孩子還是要保護自己,租金就算了吧」、「你乾脆認賠…」。
關於治這類型惡霸房客的方式,立勤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劉韋廷曾指出,房東出租房子時最重要的程序莫過於訂立書面契約,且最好要經過公證,形式立不以書面為必要,只要雙方談妥就算合約成立,像是LINE的對話紀錄、匯款紀錄都能以玆證明,但建議最好還是以雙方訂立書面契約為準;還提到,若遇房客不給付租金,或是租期屆滿不搬遷,房東可直接持公證書聲請法院強制執行,跳過繁瑣的訴訟程序,即可取代確定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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