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士軒 台中報導
日前一名家住河南路四段的洪姓女子(62年次)向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黎明派出所報案,稱將機車停放在自家社區附近,翌日早上卻不見蹤影,著急地像熱鍋上的螞蟻直覺遭竊,心情大受影響,不停向警察抱怨;警員周文彬、黃志仁一面安撫女子情緒,一面陪同其返回社區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女子壓根都沒騎車返回住家,機車居然不翼而飛,經過員警提醒,洪女突然大叫一聲,想起中途因去超商繳費,遂將車輛停在超商門口,繳完費直接步行返家,想到員警挨家挨戶陪同找尋機車,對比自己離譜行徑直說不好意思。
洪女向員警表示,自己從未報過案,第一次遇到機車遭竊,當下心情盪到谷底,情急之下一再抱怨治安不好,連機車停在自家門口都會被偷,但是員警聞訊,非但無任何不悅,反而不斷安撫女子情緒,請其仔細回想昨日晚上返家時所有行程,女子如實交代後,猛然想起自己去超商繳費一事,確認在超商騎樓尋獲機車,女子這才如釋重負,對於警察的服務熱枕,給予高度讚許及肯定。
第四分局分局長李建興建議,民眾停放汽機車應注意停放地點、周邊環境特徵,建議停車時記取停車停放地址及該處明顯標的物,可以拍攝照片留存查看,避免欲使用車輛時,找不到車子之窘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