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程瑞龍 台中報導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四分局黎明派出所警員蔡昀穎、蕭榕男執行夜間巡邏勤務,巡經黎明路與大業路口,見一名男子將沒有裝後視鏡的機車停妥在路旁後,站在已關門的銀樓前自顧自地滑起手機,時而對螢幕傻笑,時而不停東張西望,行跡十分詭異遂上前盤查,莊男面對警察詢問,直白說出通緝犯身分,強調自己為了要見女網友,從新竹騎機車直奔臺中,央求給他一點時間見上女網友一面,見無法說服員警,再用line向網友道歉後,只能懊惱地被警察上銬,全案解送新竹地檢署歸案。
莊男不顧通緝犯身分,從新竹市騎了一百公里,近2個小時的時間,就是為了履行與女網友的約定,且被警察逮捕後,配合度超高,不斷苦苦哀求再給他時間見上心愛的女網友最後一面,在得知無法如願後,如洩了氣的皮球般,但仍堅守原則,謹守承諾不放網友鴿子,頻頻向女網友發送訊息說抱歉,認真癡情模樣令人員警哭笑不得,反而勸誡男子,俟出獄後在堂堂正正光明正大地和女網友見面,訊後解送新竹地檢歸案。
第四分局分局長李建興表示,民眾因案件遭起訴、判刑,應依通知期限內到案,切勿置之不理而損害自身權益,另呼籲民眾,如有發現不法或可疑情事,請即向警察機關檢舉,以利查緝,共同維護社會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