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廖宥婷/台中報導】
臺中市西屯區路上一名男子騎乘腳踏車穿梭於大街小巷,途經長安路欲休息片刻,便將腳踏車停於路旁獨自離去,但忘了將放在腳踏車菜籃內的「房租」帶走,所幸遇到好心人士報警尋求協助,才聯絡上當事人將「房租」取回。
中市第六警分局何安派出所員警鍾明憲、呂易隆、江椿暉,近日擔服巡邏勤務時,接獲民眾報案,稱1輛停放於路旁之腳踏車車籃內發現許多現金,不知如何是好,員警連忙前往現場查看,在長安路2段上巷口,停放之腳踏車車籃內發現新臺幣1萬6,000元現金,員警趕忙將現金收好帶回派出所做拾得物受理資料,並分工合作,迅速開始調閱附近相關監視器畫面,以確認腳踏車車主身分,終於皇天不負苦心人,在調閱數個監視器後,發現張姓車主恰巧早上才因員警執行為民服務,警方隨即聯繫張男,順利將現金還給他,張男表示該款項是房租租金,提領後卻不知放在於何處,苦苦尋找無果準備放棄時,接獲警方來電,頓時欣喜萬分,相當感謝警方的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