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戴鈺純/綜合報導
中央氣象局今(20)晨對台中等15縣市發布豪、大雨特報,台中局部地區從昨夜開始已發生豪大雨。市府地方稅務局特別提醒,民眾因豪雨造成的財產損失符合減免標準,可在災害發生日起30日內申請減免房屋稅、使用牌照稅及娛樂稅,9月22日前申請地價稅減免。
地方稅務局長沈政安表示,房屋在災害中受創,原則上以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5成以上,必須修復才能使用者,免徵房屋稅;毀損面積占整棟面積3成以上不及5成者,可減半徵收;台中市特別規定淹水達50公分以上且有居住事實的房屋,可按實際淹水日為準,每30日停徵1個月房屋稅,不足30日以30日計,地稅局會依據相關通報,主動輔導受災民眾辦理。
沈政安進一步說明,因豪雨導致山崩、地陷、流失、沙壓等環境限制及技術上無法使用的土地,也可在9月22日前申請地價稅全免;查定課徵的娛樂稅業者,因水災無法營業者,須從災害發生日起30日內提出申請,地稅局會依勘查結果,以實際營業天數計徵娛樂稅。
地稅局補充,汽車、機車(151cc以上)因水災受損,需修復才能使用或無法再使用,請民眾於災害發生日起1個月內,持證明文件向監理機關辦理報停或報廢手續,使用牌照稅會計算至水災發生前1日;如果未能即時辦理報停手續,則可在災害發生日起1個月内,檢具相關機關核發證明及修車廠證明文件,按修復前未使用日數減免。如果仍有疑問,歡迎利用地稅局免費服務電話0800-000321或2258-5000按1轉全智慧客服中心,將有專人提供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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