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漾新聞記者陳雯萍/高雄報導】針對陳致中議員遭判刑確定將入獄服刑一案,高雄市議會晚間作出說明表示,依法陳致中將解除議員職務,且其職缺並無遞補的問題。
高雄市前鎮、小港區議員陳致中因龍潭購地案遭二審法院判決將負一年徒刑,無易科罰金或緩刑,最高法院4/26日駁回其上訴,二審法院判刑確定,陳致中議員將於近期入獄服刑。
有關最高法院判刑定案一事,高雄市議會也在晚間發表新聞稿表示,依據地方制度法第79條第一項第4款規定,陳議員因未受緩刑宣告、未執行易科罰金或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依法行政院將解除議員職權。
市議會指出,依據公職人員選罷法第74條第2項規定,陳議員案判決未宣告「褫奪公權」,其解職後所遺缺額,並無遞補問題。
高雄市議會表示,將俟行政院解除陳議員職權函到會後,依法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