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翔熹 報導
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辦法已於112年元旦修正實施,為使公所承辦人員及網絡單位瞭解112年身心障礙者輔具補助新制之補助內容,社會處邀請金門縣輔具資源中心主任林盟錡為各公所承辦及輔具服務網絡單位介紹國內輔具補助系統、身心障礙者輔具費用補助辦法及新制與舊制對照等,使與會人員受益匪淺。
社會處表示適當的輔具可以改善一個人在所處環境中的行動能力,也可影響他的運動表現、認知能力及人際溝通等,社會處針對身心障礙者提供個人行動輔具、溝通及資訊輔具、居家生活相關輔具、矯具及義具等共242項輔具補助,相關輔具之補助皆需先至鄉鎮公所提出申請,部分需經由輔具中心評估人員量身評估最符合其需求之輔具,於本府核定輔具項目後,再行購置該項輔具,才可以請領費用補助款,以改善身心障礙者之生活,使服務更有感,輔具費用補助相關疑問可洽輔具中心(電話:333629)或各鄉鎮公所社會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