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新聞─李雲/新北市
新北市政府4月24日公告登錄「淡水渡船頭燈杆」為本市歷史建築,「淡水渡船頭燈杆」位於今淡水渡船頭旁,早期主要為提供給入港船隻辨別使用,以避免路線誤航而擱淺,造福無數往來船隻,燈杆依其地理位置之建置,是淡水港的重要象徵,更為許多船隻航行的共同記憶,經新北市政府古蹟歷史建築紀念建築聚落建築群史蹟文化景觀審議會決議登錄為歷史建築。
文化局依「文化資產保存法」相關規定,邀請文資審議委員與相關單位現勘,且透過文資保存價值評估調查報告,並召開市府文化資產審議會,文資委員認為「淡水渡船頭燈杆」佇立在現今淡水渡船頭,1950年代作為船隻入港靠岸的指標,避免船隻誤航而擱淺,為淡水河口地區代表性之建造物,表現出地域風貌特色,且燈杆構造包括底座與上構,底座為鋼筋混凝土構造,上構為「A」字形,以角鋼與螺栓接合之桁架,由底向上兩段式縮小,為外觀造型仍存之燈杆建造物,具備建築史價值,經審議將「淡水渡船頭燈杆」登錄為歷史建築。
文化局張䕒育局長表示,「淡水渡船頭燈杆」現今雖不再身負船隻導航功能,不過燈杆構造仍持續佇立淡水河邊,不僅見證滬尾發展脈絡,是大眾到訪淡水老街河岸必經之處,更帶動淡水地區歷史文化觀光產業,登錄歷史建築不但可保存歷史記憶,亦可使大眾更加接近認識文化資產,同時與大眾交通系統相輔相成,創造優質生活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