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部最大聲/曾志豪
為配合環保署限塑政策,臺南市環保局近來邀轄內飲料店業、市府、南市餐飲業職業工會等單位召開研商會,審慎制定本市塑膠飲料杯禁用日期,預計最快10月上路,事前一定會有宣導期,呼籲店家積極配合。
環保署111年4月頒佈「一次用飲料杯限制使用對象及實施方式」公告後,臺南市環保局即將公告函送轄管相關業者約6千多家(含飲料店、連鎖便利商店、連鎖速食店、連鎖超市),並搭配進行多方面宣導、店家現地輔導等,讓店家了解公告內容並提早因應規劃三大措施;內容包括111年7月起連鎖店家提供自備杯優惠、112年1月起連鎖速食店、超商擇門市提供循環杯租借服務、113年底前各縣市飲料店不得提供塑膠一次用飲料杯。
禁用塑膠杯 研討會 圖/曾志豪翻拍
為制定本市飲料店不得提供塑膠一次用飲料杯實施日期,環保局4月召開二場次研商會,會中業者提出塑膠杯庫存如何處理、塑膠瓶罐是否為管制禁用對象、紙杯供應量是否充足等疑慮,環保局都一一回覆,會中業者多表示會配合辦理,但在正式實施日期確定後期盼市府單位應有政策宣導期,讓業者可以知悉因應。而針對非連鎖性飲料店業者,環保局會持續溝通協調,了解遭遇困難並提供輔導。
環保局指出,臺南無論是觀光旅遊或小吃美食都很興盛,但這些特點也導致一次用產品的使用量大,在國際減塑的趨勢下,塑膠飲料杯的禁用勢在必行,期許轄內飲料店家、攤商一同配合,消費者也盡量自備可重覆使用之飲料杯,雙管齊下,降低本市一次用塑膠垃圾的廢棄量。
環保局長許仁澤表示,本市飲料店禁用塑膠一次用飲料杯正式實施後,預估每年可減少約1億6千萬個塑膠一次用飲料杯使用,新制上路前一定會有宣導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