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時貳【資深媒體人】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最近又躍上新聞版面,但不是好事。NCC的訴訟費及法律諮詢費預算連年增加,今年預算高達1310萬元,比5年前暴增8倍。奇怪,NCC不是主管廣播電視、有線電視及電信業務的獨立機關嗎?怎麼變成跟人互告的單位,還要編列高額訴訟費。拿人民納稅錢去打官司,對象竟是自己業務的對象,「顯示NCC內部有重大缺失」。
主委陳耀祥被問到此事,還一副無辜說「我們都是被告」,NCC只能被迫回應。陳耀祥不愧是當官的,先撇清關係再說,問題是你的邏輯有問題,「什麼叫不是我們要告,是被迫回應」,民不與官鬥,電視台或有線電視系統台會無緣無故告NCC嗎?吃飽撐著?沒事跟主管機關作對?當然是忍無可忍,NCC實在太超過才會提告,捍衛自身權益。
中天電視2019年播出「三市長合體天空出現鳳凰展翅雲朵」新聞,被NCC認為內容未經查證裁罰40萬元;中天不服提行政訴訟,一審敗訴,但被廢棄發回更審,更一審逆轉判中天勝訴,台北高等行政法院駁回上訴,全案確定。
根據駁回理由,北高行認為NCC片段擷取諮詢會議少數委員意見,卻置之不論多數委員認定新聞未違法的意見,裁罰有誤,判決中天勝訴確定。這已經明確指出NCC罔顧委員會合議制精神,心中早有定見,明顯不公正,即便多數委員認為未違法,NCC堅持開罰,甚至以多次開罰當成理由,不予續照。
「橘逾淮為枳」。台灣原來沒有NCC,有關新聞發行業務都是新聞局業管,因為新聞局是公務機關,公務員行事必須要負責,不太敢踰矩;但民進黨上台後,堅持要學美國FCC,搞一個所謂的獨立機關,給他民意基礎,結果最後黨同伐異、完全不獨立的NCC,變成一個「政黨怪獸」。
NCC在前主委詹婷怡任內,每年編列的訴訟費及法律諮詢費預算僅150萬元。陳耀祥上任後,訴訟費及法律諮詢費預算連年上升,110年、111年預算編列各為710萬元、620萬元,今年預算更高達1310萬元。NCC很會訴訟很厲害嗎?還是陳耀祥很會被告,很了不起?
NCC是一個假的獨立機關,誰都不必負責,請來的外部委員每個都鄉愿,反正不用負責,只要有委員有意見其他人就聽他的,造成被NCC監管對象苦不堪言,只要有一個委員有意見,監管對象就要解釋、說明,甚至被罰錢。從NCC開罰中天的內容就可以看出,政治力明顯介入,NCC既濫權又雙標,這樣的獨立機關真的可以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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