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翔熹 報導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自今年起推動「瀕危物種及重要棲地生態服務給付推動方案」,其中指定金門縣之瀕危物種保育類野生動物歐亞水獺為執行重點,將透過生態服務給付方式,鼓勵民眾關心生活周遭環境,採取友善環境的作為。
縣府建設處指出,本年度給付方案,共規劃為三大項目,包含以社區為對象之「巡護監測給付」、魚塭等經濟生產區域入侵之「自主通報給付」、以及通報水獺受傷或死亡之「水獺通報獎勵金」,其中社區巡護自即日起開放申請。
建設處張瑞心處長說明,自配合推動試辦方案起,社區踴躍參與成效顯著, 111年度共有21個社區申請巡守隊,透過紅外線自動相機架設,有17隊社區拍攝到水獺影像,並協助整理水域周邊環境,移除廢棄網具及垃圾,已有良好成效。
建設處表示,不論有無水獺出沒,社區發展協會或在地民間團體皆可成立巡守隊,至於社區周遭風水池、溝渠等水獺可能出沒區域進行巡守,如有發現棄置網具垃圾、水域汙染等讓水獺環境品質降低情形,通報相關單位或協助處理,每月依執行比例核發5千元獎勵金;倘若於巡守範圍內,同意並配合縣府或委託團隊架設自動相機,有拍攝到水獺影像,將再發給社區5萬元獎勵金,每年以2次為限,每次影像拍攝時間至少相隔3個月。上限為20個社區或民間團體,若逾上限,將審核後擇定公布。
另民眾如有發現疑似水獺危害魚塭或養殖區域,在不危害水獺生存下,立即通報縣府,經縣府勘查確有水獺活動及受危害事證者,先發給3千元獎勵金,每場域每次以領取1次為限;而此區域於評估後,民眾願意配合架設相機監測且改採友善設施者,在3個月內以自動相機拍攝到水獺出現,再發給1萬元獎勵金,每年以領取1次為限。
此外,為提倡民眾對保育類野生動物關注,倘民眾有發現傷病之水獺個體並通報縣府前往救援,且經查核確實非蓄意傷害及捕捉行為,每案核與5千元獎勵金;另如發現路殺或死亡之水獺,立即通報縣府,每案將核予優先通報者2千元之水獺死亡通報獎勵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