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尤華恩/綜合報導
南市警第四分局育平派出所2員警,於4月2日0-2時深夜執行巡邏,啟動銳利鷹眼,行經安平區華平路、華平路672巷口時,看到一男一女共乘一輛重機車逆向行駛,立即發放警鳴器尾隨、喝令要求停車,在安平區國平路552巷攔下該輛重機車,機車駕駛見事蹟敗露,左手馬上丢出一個不明物體,安平警警員看現場地上有1隻針筒及1包不明粉末,騎車的46歲蔡姓男子跟後座的41歲女友,異口同聲否認上述物品為他們所有,向警察表示「不是我的、不是我的、都不是我的」,員警依警察職權行使法,要求2人配合一同到派出所進行調查。
第四分局表示,兩員警帶兩名犯嫌回到育平派出所,經安平警提示密錄器及行車紀錄器影像,確認該物品是從蔡嫌手中丟出,該隻針筒、內有注射過的液體、重1.55公克;該包不明粉末重0.25公克,初篩結果均呈現一級毒品海洛因陽性反應,全案調查後,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臺灣臺南地方檢察偵辦,交通違規的部分,開單告發。
第四分局分局長王子雄表示,安平警決心守護安平地區治安、交通,不容毒品入侵,對於任何不法絕對嚴辦到底。吸毒會讓人產生心理依賴,強迫使用,還會造成神經系統長期傷害,產生如情緒不穩、視幻覺、記憶減退、抑鬱、失眠及妄想等症狀,千萬不要碰觸毒品,遠離毒品安全至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