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漾新聞記者陳雯萍/高雄報導】中油大林煉油廠今(30)日舉辦1027氣爆火災事故報告說明會,也公布第三方調查的事故原因,是「3004-1集管管焊接瑕疵」,因為與當初中油和市府作的調查報告完全不符,大林蒲遷村權益促進會、市議員陳麗娜也在場外召開記者會表示,這份報告也證實中油內部存在嚴重的人謀不臧、管理不善問題,民團提出第三重油工場R3不得復工、R1全面體檢、七接不得設置等訴求,對中油更要重罰賠償。
他們也說,市府與中油去年的報告指的是「Flare管線破裂」的假報告,其目的就是把整起事件定義為「意外」,這樣就可以推卸責任。然而經過第三方5個月的細部拆解,才發現是第三重油加氫脫硫工場統包廠商的設備「E-3004-1集管箱」出現「焊接瑕疵」,才會發生去年8月30日停爐大修、10月20日大修完成後開爐、27日就發生氣爆意外。但中油整個報告把責任都甩鍋給設備廠商,卻完全沒有提到中油自己是不是有設備驗收不實、操作不當、人為疏失甚、、管理不善,至有人謀不臧的可能。
陳麗娜表示,當時她和民團都認為該報告是中油和市府打假球的黑箱報告,要求退回報告、邀請公正第三方加入調查,民團也自發在煉油廠門口長期抗爭、嚴密監督。5個月來民團確實看到工研院等第三方加入調查,也知道中油將事故現場設備切管拆解進行細部檢查。後來工業技術研究院、中華民國消防技術顧問基金會、南區毒災應變中心都判斷「E-3004-1集管箱焊接瑕疵」才是火災主因,和中油去年11月3日提出的報告完全不同。
陳麗娜指出,如果她和民團沒有堅持退回黑箱報告、第三方加入調查,今天大家就看不到事故真相。
去年火警後即在煉油廠門口抗議的蘇義昌認為,台塑六輕以前也是氣爆不斷,後來嚴格落實事故調查、切實改進才逐漸降低事故。未來事故調查應比照美國經驗,立法設置中央層級的第三方公正調查單位。這次事件過後,中油不能抱著能混就混、得過且過的態度,應學習台塑重建企業文化,落實人力專業訓練,建立包商制度、改善發包品質。
自救會長黃錕育表示,中油事故不斷,再多檢討、改善保證和道歉都沒用,只有罰款、賠錢才會讓中油怕。他認為中油要先賠償大林蒲空污補償費250萬,以後只要發生事故就賠償,才能逼迫中油認真改善。
民團指出,「集箱管」可以使用長達20年,統包廠商在第三重油工廠有2個集管箱,「E-3004-2」按圖施作,出問題的「E-3004-1」未按原設計全滲透焊接,開K形槽且僅焊接單邊。從中油報告圖裡可以看出,2個集管箱的焊接方式完全不同,面對這麼明顯瑕疵,中油如何通過設備驗收?這中間有沒有低價搶標以致品質低落的現象?甚至有無人謀不臧、驗收不實、上下其手的問題?中油又特別強調大修及開爐過程都符合規定,然而開爐7天就爆炸,這難道不必檢討大修及開爐的相關規定?
民團再次強調,第三方已證實這起事件是人為事故,不容中油再以意外為推卸責任的藉口,請中油確實面對問題。此外,中油的人為事故引發大火,對周遭造成空氣污染等嚴重的環境危害,中油必須負起相關賠償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