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永漢/高雄報導】犯嫌林○○(約36歲,男性)藉由收購大量人頭電話卡,以DMT(數位式移動節費設備)電信機房,提供境外詐騙集團,使用國內電信服務,取得並使用三方支付工具,成為詐騙集團眼中最夯的人頭帳戶。刑警大隊偵三隊於112年3月8日在桃園市觀音區拘提林○○到案,並查扣DMT設備、簡易型DMT(數位式移動節費設備)裝置、人頭電話卡1批、工作手機數臺、筆電1臺、新臺幣約6萬元、第二級毒品安非他命毛重約4公克、第三級毒品愷他命約2公克、毒咖啡包1.5公克等證物,詢問後依刑法詐欺罪及洗錢防制法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刑警大隊藉由165反詐騙資料庫,分析比對,鎖定並查知犯嫌藏身出租套房,利用通訊軟體機器人,以孤狼模式,半自動化經營電信詐欺機房,更頻繁更換藏匿據點,企圖逃避檢警查緝。案經報請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指揮,由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三民一分局偵查隊組成專案小組,鍥而不捨持續追緝犯嫌逃竄位置,於桃園市觀音區查獲林嫌到案,並起出從事電信詐欺之設備等贓證物扣案證物。
高雄市刑警大隊呼籲民眾,勿隨意將三方支付帳號、密碼、簡訊驗證碼等個資交予他人,避免遭到詐騙集團利用而淪為人頭帳戶,日後面對司法追訴及鉅額民事求償,警察機關將針對詐騙集團各種分工類型、組織加強查緝,壓制詐騙囂張氣焰,斷絕黑幫金流,展現嚴正執法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