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新聞─李至文/高雄
有關鳳山文華里綠園道文昌一街建築物旁設有儲能場,因設置距離存有違反經濟部能源局訂定之「併網型儲能系統設置區域及設置安全規範」之疑慮。經發局今(24)日表示,有關儲能系統設置規範,除中央制定的法規標準外,市府將著手再訂定相關認定程序,針對都市計畫內甲種、乙種工業區用地訂定設置儲能系統認定為必要公共服務設施審認程序,針對業者申請案詳加審認評估,確保市民居住安全及權益。
經發局強調,市府的立場與民眾站在一起,針對市民疑義將會釐清相關法規,並了解業者設置之情形,已要求業者在尚未釐清合規前,停止該案場後續作業程序,並請業者積極與里民溝通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