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傳媒|綜合報導
政府打炒房不手軟,金管會在去年不動產專案金檢中,普查共10家國銀、7家信合社與3票券公司,揪出「零元炒房團」與「江媽媽炒房團」大鑽銀行放款漏洞。金管會今(21日)宣布處分結果,聯邦銀、新光銀在確認客戶身分、申貸內控機制不嚴謹,對這兩家銀行各開罰150萬元,合計300萬元,元大銀則處糾正。
聯邦銀與新光銀涉有疏失的房貸戶約有2、30戶,平均每人貸款餘額約900萬元,目前房貸戶都是正常繳息款。其銀行疏失主要是沒做好客戶來源控管,也沒有查證客戶的收入真實性、未審慎評估其資力及繳息還款能力,甚至有借戶部分購屋資金由他人提供資金存入借戶存款帳戶,再匯予賣方,疑似有炒房、人頭戶的嫌疑,因此依法核處兩家銀行150萬元罰鍰,或依銀行法第61條之1第1項規定,核處應予糾正。
元大銀行則是辦理自然人購屋貸款作業時,對於認識客戶及客戶身分持續審查作業、執行帳戶及交易的持續監控等作業未臻完善,核有礙該行健全經營之虞,綜合考量其缺失情節及缺失態樣,依銀行法第61條之1第1項規定,核處應予糾正。
金管會表示,銀行辦理授信案件,應依徵、授信原則及銀行法等相關規定辦理,整體評估後以決定是否核貸。而銀行核貸過程,除考量債權確保外,防制洗錢相關的控管措施也要注意,均為授信案件風險控管的重要作業程序。金管會強調,銀行與借戶業務往來過程中,應強化相關風險管理措施,並持續精進防制洗錢作為,以健全業務經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