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梁少珊/台北報導
新北2歲男童「恩恩」去年感染新冠肺炎病逝,恩恩爸怒告新北市長侯友宜、消防局長黃德清和衛生局長陳潤秋涉犯過失致死罪,另外,張姓前消防員告發黃、陳和消防局救災救護指揮中心主任李宇松,涉犯廢弛職務釀成災害罪,近日新北地檢署偵查終結,侯友宜等4人皆不起訴。恩恩爸為了查明案件真相,今(15)日決定委請律師向新北地檢署聲請再議。
透過恩恩爸的臉書,恩恩爸委任律師王妙華表示,檢方在偵查程序中,均以「證人」身分傳喚恩恩爸。然而,依據刑事訴訟法規定,證人無權委請律師陪同出庭,只能在面對檢方訊問時,被動回答檢方之提問,導致恩恩爸因此毫無機會委請律師向檢方完整陳述其法律上主張。
律師王妙華認為,雖然恩恩爸並非本案的初始告訴人,但是在檢方於2月10日當庭將恩恩爸列為告訴人後,恩恩爸依法即有權委任律師作為告訴代理人。然而,檢方在將恩恩爸列為告訴人後便逕自結案,並未給予恩恩爸委任代理人的機會,違法剝奪恩恩爸的訴訟程序利益。因此,恩恩爸迫於刑事程序之規定,必須聲請再議,否則便無機會在刑事程序上提出主張。
恩恩爸則認為,不起訴處分書以分層負責為由,認定本案被告均非第一線執勤人員,使新北市府相關局處首長皆得予以卸責,他對此感到十分失望。恩恩爸指出,監察院先前公布的調查報告,已經明確認定新北市府具有重大疏失,然而新北市府至今卻從未承認錯誤,消極態度令人心寒。
綜上所述,恩恩爸決定聲請刑事再議,希望透過刑事偵查程序,與正在進行中的國賠訴訟併進,將恩恩案被隱藏的真相公諸於世。最後,他呼籲新北市府不要再閃躲卸責,並承擔其應負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