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廖宥婷/台中報導】
臺中1名龔姓大學生(90年次)日前準備騎車出門上課,卻發現停在租屋處附近的愛車不翼而飛,警方獲報後抽絲剝繭,在350公尺外的早餐店發現龔同學的機車,沒想到機車上竟多了一張「紀念品」,原來他吃完早餐後直接步行返回租屋處,完全遺忘停放在轉角紅線處的機車,雖然這頓很貴的早餐讓他有些心痛,但也非常感謝員警幫他尋回愛車。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正義派出所巡佐宋屘堂、警員陳柏勳日前下午2時許,獲報南區國光路與忠明南路口有民眾需要協助,經員警到場了解,21歲的龔同學表示,今天他準備騎車上課時,在平常停放的位置遍尋不著機車,懷疑機車遭竊,只好報警求助。在確認龔同學機車未遭拖吊亦無他人使用跡象,鑰匙也在其身上後,員警請他回想最後一次看到機車的畫面,他邊回憶邊說著,回家前的那個早上,他走路去租屋處附近的早餐店吃早餐,接著整理一下行李就去搭車返回桃園,當時還曾看到自己的機車。警方在其指證歷歷的位置周邊亦協尋未果,進一步分析監視器畫面,這才發現返家當天早上,附近的南門路段竟出現龔同學理應未曾騎車的背影。
員警立即轉至附近協尋,果然就在其平時常去的早餐店前尋獲機車,龔同學趕來現場,才想起當天自己是騎乘機車前往而非走路,對於自己的健忘也感到相當抱歉。然而,等待龔同學的不僅是被主人遺忘的機車,後照鏡上還多了一張違規停車的舉發單,雖然心情如洗三溫暖,他也向員警表達感謝,這頓早餐真的很貴,但是記取教訓的經驗更寶貴。
警方提醒,記憶雖然重要,卻不如我們想像中可靠,有時民眾停放車輛,可能因時間較長,或因停放車輛多、地景相近等因素,發生記憶模糊的窘境。警方建議,可透過手機拍下停車位置及周遭環境或附近門牌,幫助回想並加速找到自己愛車,也避免事後苦尋不著車輛的困擾,也提醒民眾車內切勿放置貴重物品,多一分謹慎就多一分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