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蔡佩蓉/台北報導
老人家想財產傳承,得搞清楚如何精準的把財產移轉給想給的人,讓分得財產的人順利取得所有權,繳納最低的稅賦甚至是免稅,將會是一場節稅大作戰。資深地政士就提及,例如阿公想跳過兒子,把資產贈與給孫子「還免稅」,但這是要有先決條件的。
正業地政士事務所所長鄭文在分享一個實際案例,阿公希望把名下的土地給長孫,但因為長孫非第一順位繼承人,沒有繼承權,只能透過遺囑辦理,所以會有特留分的困擾。
反觀,生前贈與沒有特留分的問題,是遺囑所無法達成的效果。鄭文在說,透過國稅局開立的「財產清冊」發現,阿公有2筆農地、3筆公共設施保留地,若贈與給長孫,免增值稅及不課徵贈與稅。
他說,更厲害的是,未來長孫出售該不動產時依照新制房地合一稅,即《所得稅法》4-5條的規定,免課徵房地合一稅,所以現在辦理和未來繼承登記結果都一樣,是完全免稅。
鄭文在提醒,要順利進行財產傳承,可將所有權人名下所登記的不動產,透過國稅局申請「財產清冊」,屆時所有權人的土地、房屋都會在財產清冊上面載明。
其次,申請相關土地的謄本及分區使用證明,確認哪些是應稅地,哪些是免稅地;應稅地的部分,若辦理買賣或是贈與,可能會有增值稅及贈與稅必須繳納,或許可以先按兵不動,等以後再說。
若是公共設施保留地或是農地農用的土地,就可以提前辦理,讓所有權人免稅的情況下,先行過戶給兒女甚至是孫子女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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