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新聞─陶泰山/台北
有關媒體報導民眾個人投資國內股票型基金績效與勞動基金進行預期性比較之意見,勞動基金運用局表示,績效比較宜深究基金屬性及風險承擔不同,茲予說明如下:
一、新制勞退基金自94年迄111年底止之平均收益率為3.6%,非該報導所稱2.88%。按新制勞工退休金制度於94年7月1月開辦初期,因尚無專責機構管理該基金,爰以存款方式存儲於金融機構,迄97年開始進行多元投資。
二、該篇報導係以投資單一國內股票型基金與新制勞退基金整體績效進行比較,若同以投資國內股票部位相較,運用局自營投資自97年迄111年底15年平均收益率為8.87%,係優於報導所提國內ETF(含息) 同期間平均收益7.39%,長期績效應屬穩健。
三、勞退基金及勞保基金係源自強制勞雇雙方及政府提繳資金之公共退休基金,受法規及公眾高度監管,並進行國內、外股票、債券及另類投資等多元投資,與僅投資國內單一指數型基金之運用模式及風險承受不同,兩者不宜逕予比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