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新聞網/台中報導】台中市1間宮廟住持謝姓男子,涉嫌於2019年對兩名女信徒以「你的生命不久於人世了,有沒有想要幫自己再續命,否則很快再也見不到你的家人」需進行科儀為由強制猥褻得逞,甚至還用手機拍攝被害女子私密處,謝男矢口否認,但台中地院審理發現他及父親曾向被害女子下跪道歉,加上被害女子指證歷歷,依妨害性自主罪判刑4年8月。
判決指出,謝謝男為台中一間宮廟從事祭改、問事、改運、補財庫等工作,2019年8月下旬某日晚上,在宮廟內對A女佯稱:「你的生命不久於人世了,有沒有想要幫自己再續命,否則很快再也見不到你的家人」,A女心生畏懼而信以為真,因而進入「淨房」(宮內神桌下之小房間)內,由謝男以紅布矇住雙眼強制猥褻得逞,並向A女收費3600元。
另於2019年3月28日19時13分許,在台中市B女租屋處,以從事科儀為由,佯稱可以醫治B女身體,以棉被蓋住B女臉部強制猥褻得逞,甚至用手機拍攝B女隱私部位再索取科儀費用約3000元,同年4月4日、4月16日另在1家汽車旅館內以科儀為由強制猥褻得逞並各收取5000元、8000元及金牌兩面(價值共1萬1400元)
後因兩女透過信徒間詢問是否有不當男女接觸行為,才驚覺為受害者,而於2020年9月17日在宮廟內向謝男提出質問,謝男及父親等親屬當場下跪道歉,但事後無意和解認錯,信徒遂向警方報案,經警方移送台中地檢察署偵結起訴。
謝男在應訊中稱,2019年8月下旬只有宮廟大殿內為A女收驚,沒有請她進入淨房,也沒有對其猥褻,2019年3月28日到B女租屋處只有偷拍,當時掀開棉被時有碰到其身體,但不是胸部,2019年4月4日撫摸B女私密處是經過其同意、4月16日以手指對其猥褻有經過其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