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房網News記者林和謙/台北報導
這次《平均地權條例》修正案有五大重拳,其中預售屋限制換約、私法人購屋採許可制、重罰炒作等引起矚目,而為了更進一步防堵虛假交易哄抬房價,此次修法祭出「解約申報登錄」規定;內政部地政司官員表示,「解約申報登錄」規範也將會訂定子法。而「上有政策、下有對策」,消基會董事暨房屋委員會委員張欣民提到一種樣態,就是若建商「左手賣右手」成功定錨一個較高區域價格,且又不解約,這部分必須去加以注意。
實價登錄2.0於2021年7月1日上路實行,完整揭露門牌、地號,並將預售屋全面納管並即時申報、增訂主管機關查核權與加重罰責、以及紅單管理與定型化契約備查規定等,讓整體房市交易資訊更透明。不過對於預售屋交易部分,不動產學者、相關專家認為,若有建商或代銷業者先簽訂假契約拉抬價格,完成實價登錄後再解除契約,如此沒有實質上或名目上的交易所得,又無納稅成本,卻能利用實價登錄資訊哄抬價格炒房,恐成漏洞。
為了防堵上述會發生的情況,這次《平均地權條例》修正案「解約申報登錄」規定,預售屋買賣契約若有解約情形,應在30日內辦理登錄申報,違者將按戶棟處罰3萬至15萬元,以避免虛假交易哄抬房價。
解約申報登錄部分,內政部地政司副司長林家正表示,此規範也會訂定子法,針對實價登錄系統將進行調整,並會訂出相關申報程序及辦法。
張欣民指出,確實有不肖建商及相關業者「左手賣右手」來定錨一個較高區域價格,以藉此炒作房價、賺取更高利潤,此次「解約申報登錄」規定的確可以產生遏止作用;若再加上「檢舉獎金制度」規範,未來產生的法案力道,說不定有建商或代銷內部自己人來檢舉作價、交易不實…等情況,都算是連鎖效應。
但「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張欣民提及一種情形,如果一個預售案有10戶要賣,一開始建商或代銷先「左手賣右手」3戶、也成功定錨較高區域價格後,並順利售出剩餘下的7戶給民眾,並賺到高額利潤,而這作價的3戶若業者不解約呢?他說,因為沒什麼成本,該賺到的都賺了,不解約也沒什麼影響。或是業者後續解約這3戶,但如果沒申報,官方恐怕也不容易發現,因此中央與地方必須加強查核、擬訂出更嚴謹作法。
內政部地政司表示,業者如果就假買賣案件,藉由遲不解約方式進行規避,這也只是暫時性的拖延,未來該預售屋要真正出售時,業者還是必須要辦理解約申報。未來將會請地方政府特別注意地區建案的解約情形,加強異常建案的查核;對於發現不實申報的假買賣案件,並將依刑法「使公務員登載不實罪」移送司法機關偵辦,或依近期生效施行的《平均地權條例》第47-5條禁止炒作規定進行查處或裁罰,業者切勿觸法。
新北市地政局地價科科長歐彥熙表示,樂見這次《平均地權條例》修正案能更加讓房地產市場穩健、健康發展,一個制度、規範勢必要經過逐步的調整,才可達到最完善;他提醒要買房的民眾,自己一定要勤做功課、了解區域行情,並仔細觀察實價登錄的交易價格,如此更能清楚知道想買區域的房價,而較不會被不肖業者欺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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