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陳泰源
帶看 10 幾組客戶,好不容易終於有買家出價,一定很開心!可是如果屋主住在外縣市,車程有點遠,要當面談價有點麻煩;或者屋主剛好出差、出國旅遊,該怎麼辦呢?快一點的方法是,直接打電話或傳簡訊跟屋主回報,可是,這樣真的好嗎?
案例 1 屋主沒出價 先別急著亮底牌
有位屋主想委售位在宜蘭羅東的農舍,請我估價。我先從實價登錄的行情分析,然而,實價登錄中類似的房子,即使地點相近、坪數差不多、屋齡相仿,用成交總價除以建物和土地坪數算出來的單價,每一筆的落差都很大,無脈絡可循。
再從總價來看,10 筆成交紀錄中,有 7 筆的總價落在1000 萬~ 2000 萬元,2 筆超過 3000 萬元,還有 1 筆超過
4000 萬元,顯然 1000 萬~ 2000 萬元區間是主力產品。
接著,我打電話詢問在地房仲,他們皆表示,確實沒有所謂的行情,只能大概回報,當地的房子以羅東運動公園為核心,附近農舍 1 戶總價破 3000 萬元,往外擴散則遞減到2000 萬、1000 萬元……
我用 Line 向屋主回報我蒐集到的資訊,屋主卻是「已讀不回」,我想應該是在跟家人討論要賣多少錢吧?偏偏在此時,剛好有一組客戶正在規畫退休生活,想買羅東農舍,他是個急性子,沒等屋主開價,就自己開車去羅東看房子。
我希望屋主趕快開價給我,便告訴他有人想買。屋主終於用 Line 問我:「買家想用多少錢買?」我回覆:「原則上,應該不會超過 3000 萬元。」屋主回:「那就不用了,直接跳過這一組,謝謝!」看見屋主這樣的回覆,我後悔了,實在不應該這麼快就亮出買家的預算。
案例 2 面對面才有談價的機會
某間總價 5000 萬元的房子要賣,屋主全權交由助理處理,各家房仲公司想接委託、約帶看,都得透過助理連絡。過了好一陣子,房子都沒賣出去,屋主有點不耐煩,想收起來自用,於是陸續跟各家房仲解除委託,偏偏在這個時候,我的同事 K 有了買家。
K 的買家想先用 4300 萬元出價談,再視情況加價,助理卻回覆,屋主已經不賣了,K 決定直接找屋主談,約我一同前往屋主的住處。按門鈴後,屋主沒有開門,只用對講機跟我們通話。
K:「夫人妳好,不好意思打擾了,我們有一位誠意買家,希望能跟妳談看看有沒有緣分。」
屋主:「對方想用多少錢買?」
K:「我們方便進屋內跟妳當面報告嗎?」
屋主:「不必,直接講。」
我準備回答 4300 萬元時,K 趕緊阻止我,並透過對講機接著說:「買家還在思考,所以我們想同步進行,在買家出價前,先跟妳確認想賣多少?」當時我覺得很奇怪,買家不是已經出價,為何不直接說?屋主:「那好吧,明天你們到公司去跟我先生談!」隔天一早,我們與屋主的先生碰面,K 才將買家寫下的4300 萬元斡旋單秀出來,談過之後,屋主同意實拿 4500萬元,超過部分才是房仲的服務費,叫我們再去努力。最後雙方以 4600 萬元成交,我們拿到 100 萬元服務費。
菜鳥房仲成交心法
10 組買家當中,通常有7、8 組會加價,所以不論買家第
1 次出的價格是否合理,哪怕已經超出屋主的預期,屋主仍會裝作不滿意。
因此,對於買家第1 次的出價,房仲一定要想
辦法跟屋主面對面談,別用電話、簡訊討論。
屋主如果真的對價錢不滿意,見面三分情,
至少還可以多聊聊,藉此更了解屋主的想法;
若是「假裝不滿意」,則可以透過屋主的肢體
語言、表情、尤其是眼神感受得到,也較能準
確判斷,下一步該怎麼做比較好。
傳簡訊或電話談,單憑文字或語氣,較難判
斷屋主的情緒與想法,而且對話通常不會超過 5 分鐘,
有 8 成以上機率會表示:「價格不滿
意,再連絡!」不然就直接掛電話。
切記,買家第1 次出價後,
與屋主碰面前,千萬別給屋主
任何明確的數字,後續斡旋的
過程會比較順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