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新聞網楊永盛/苗栗報導】有周姓網友在臉書《苗栗大小事》社團PO文,12日中午帶著女友1前往苗栗縣泰安鄉觀光景點、清安豆腐街一家餐廳消費,女友如廁時發現有人偷拍,門外等候的周男趕緊開門,赫然發現「偷拍狼」只是一名少年。周男不滿質問老闆娘時,對方竟謊稱「那是遊客跟店家無關!」結果少年穿雨鞋特徵當場「破功」被拆穿,加上少年父親態度差,周男將過程PO上網,希望不要再有下一個受害者。
周姓網友說,昨午用餐完畢後陪女友上廁所,女友顧門後,突然店裡小朋友跑步進入隔壁間,一下子女友驚嚇跑出來說:「有人拿手機偷拍!」他快速敲門,讓小朋友出來,最後在窗戶的夾縫中找到手機,打開手機發現到他偷拍的影片。不過,周男說女友整理儀容很久,什麼都沒拍到。
周姓網友說,帶著手機和少年去詢問老闆娘,沒想到老闆娘竟謊稱:「那個小孩是遊客跟店家無關啦!」但男看到少年穿著餐廳員工類似的雨鞋,直接回嗆:遊客來這裡玩會穿雨鞋?如果要說謊我報警了!此時老闆娘才道歉,坦承是自己家人,求情說:他才國一不要讓他留下紀錄。
後來,少年的爸爸、店裡主廚拉著他少年說:快點跟他道歉!周不滿說:你怎麼會讓你的小孩做這種事情?沒想到主廚竟理直氣壯:不然你想怎樣?周男思考一下,自認不是在地人、人生地不熟,只要求銷毀整隻手機便離開。-
網友看到PO文,紛紛譴責少年的脫序行為,紛紛說:「都國中了,行為是非對錯也早該會分辨了,不需仁慈、應報警追究。」、「家長的態度很重要,一定要跟小孩講法律的常識,不能說年紀小來推卸責任。」也有網友緩頰說:「孩子們在這年齡,道德觀念趨向成熟,但也還未發展完全,已銷毀手機了,請您有大量,也給孩子改正的機會!」
大湖警分局副分局長黎萬輝今天下午表示,警方網友巡邏發現此事主動跟周男連絡,周決定不報警追究,希望透過公開此事,不要再有下一個受害者,警方已告誡店家和家長,並填補廁所的縫隙。店家接受媒體電話採訪時,以「我在高速公路開車,不方便講電話回應。」為由婉拒回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