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新聞─鄭緯武/臺南
協助臺南新創企業推廣自身優質產品,並成功進軍國際市場,市政府經濟發展局編列600萬元預算,訂定「112年度獎勵廠商辦理會議、展覽或活動及國外與本市參展申請補助計畫」,每案最高補助80萬元,經費用罄截止。
臺南市長黃偉哲表示,對外貿易是臺灣經濟的主要動力,會展產業扮演關鍵角色,推動會展產業可協助臺南新創企業拓展商機及打開國際市場,有益於企業媒合商洽更多國內外業者,創造產品及服務持續外銷的能量。
另外,市府為協助臺南企業加速與國際潮流接軌,經發局將於今年3月及4月舉行全球線上洽談會,以數位視訊方式協助企業不受空間場地及距離的限制,快速媒合合適的國外業者,可望進一步帶動臺南經濟的擴展與流動,創造嶄新經濟效益。
經發局長林榮川指出,會展產業具多元及整合性,不只可協助企業樹立國際形象、拓展銷售市場,更可帶動周邊相關服務業發展,歡迎企業踴躍申請。補助額度分為國際會議、國際學術研討會、國際展覽:場地租金、場地佈置(裝潢)費、文宣廣告費及運輸費等支出項目,單一會議最高補助額度不得超過上述支出項目總費用的50%,核定獎勵金額補助10萬元至上限80萬元整;有助產業發展或國際行銷的活動:場地租金、場地佈置(裝潢)費、文宣廣告費及運輸費等支出項目,單一會議最高補助額度不得超過上述支出項目總費用的50%,核定獎勵金額補助5萬元至上限30萬元整;國外及於臺南市參展:場地租金、場地佈置(裝潢)費、文宣廣告費及運輸費等支出項目,單一會議最高補助額度不得超過上述支出項目總費用的50%。國外參展每格標準攤位最高可補助3萬元及臺南市參展每格標準攤位最高可補助1.5萬元,國外、臺南市參展每案補助上限分別為5萬元及3萬元。
經發展指出,受理申請時間自公告日至112年10月31日,以審查文件郵寄郵戳日期為憑,專人親送者應於上班時間內送達,並以收件所載日期為準。補助會議、學術研討會、展覽、活動舉辦或參展期間自公告日至112年11月30日,必須於補助會議、學術研討會、展覽、活動舉辦或參展首日之前30日提出申請,未於規定時間內送件者不予受理,無法受理者或經審查後資格不符者概不退件。基於公共資源有限,同一補助或展覽項目已申請或獲得政府機關其他補助者,不得再申請本項補助。補助計畫詳情可至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官網https://economic.tainan.gov.tw/News_Content.aspx?n=5158&s=7939474下載。(圖片來源:臺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