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新聞網周庭慶/台中報導】有民眾在臉書社團《靠北police》PO文,指稱霧峰分局轄區內1名業者「藍董」送宵夜到霧峰分局國光派出所「慰勞」員警,懷疑有不當往來,霧峰分局強調,「藍董」係經營地產開發、且所送宵夜並無酒品,警方將恪遵警風紀規定。
民眾PO文針對霧峰分局長及督察組喊話:「大里地方都認識藍董是做什麼事業,只有你們的分局長、督察組不知道嗎,編排正心正風是去臨檢還是當人家免費保全?看來不只是高層警政委員愛去招待所,派出所幹部過節也都樂勤於走動!」
霧峰分局回應,文內所指「藍董」係大里區藍姓民眾,從事地產開發,非經營酒店業者。藍民為國光派出所前義警分隊長好友,因認同義警分隊協助派出所維護轄區治安工作,遂於去年12月間,委託友人送火鍋食材宵夜至國光所慰勞協勤義警隊員及員警。所送宵夜物品內容為肉品、蔬菜及火鍋湯底,並無酒類物品。霧峰分局持續嚴格要求所屬員警與不法業者劃清界線,恪遵各項警風紀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