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永漢/台南報導】112年2月8日上午8時許,第四(臺南)海巡隊接獲海巡署第六巡防區指揮部通報,於臺南秋茂園外海有漁船疑似違規籠具作業,立即派遣巡防艇前往查看,於秋茂園外0.4浬處發現「順○2號」漁船違規實施籠具作業,立即要求其停止作業,並全程蒐證,全案以違反漁業法函送主管機關裁處。
臺南近海蟳蟹鳳螺漁業資源豐富,主要棲息於10至100公尺以淺陸棚區之沙或沙泥底,為有效保護蟳蟹鳳螺漁業資源及維護海域漁民作業秩序,臺南市政府公告每年於10月1日至翌年6月30日淺海牡蠣養殖期間,禁止未滿5噸之小型籠具漁船進入市轄距岸1.5浬海域內作業,並全年禁止5噸以上大型籠具漁船進入市轄距岸3浬海域內作業,違者南市府將扣留違規作業籠具,並依違反漁業法相關規定科處罰鍰。
第四(臺南)海巡隊表示,為維護海洋生態保育及永續海洋資源,本隊將持續嚴格取締破壞海洋生態環境的各種違規作業行為,呼籲漁民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民眾若發現破壞海洋生態或海洋環境等狀況,請撥打海巡118服務專線,海巡人員將立即查處為您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