波新聞─林守慈/澎湖
澎湖縣政府所屬公教人員離島加給的基本數額自112年5月1日起均調整為9,790元,縣府刻依行政院修正之「各機關學校公教員工地域加給合理化調整方案」規定,徵詢本縣中央機關學校是否納入!
離島加給之支給依行政院今(112)年1月19日修正「各機關學校公教員工地域加給表」及「各機關學校公教員工地域加給合理化調整方案」擇一適用,並自112年5月1日生效。修正後的地域加給表之離島加給第一至三級基本數額維持現行7,700元、8730元、9790元;至於合理化方案則將原「離島地區」不適用,修正為納入適用。
縣府人事處表示,為捍衛澎湖縣公教人員權益,爭取澎湖縣離島加給比照金、馬同級,一直是縣府努力的目標。縣府已擇定適用修正後合理化方案之第四、五、六級將澎湖縣離島加給之「基本數額」均調整為9,790元並自112年5月1 日起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