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梁少珊/台北報導
立法委員王鴻薇關於選舉補助款的紛紛擾擾,又再次興起波濤,立法委員王定宇昨(3)日在臉書發文,他以「你是否贊成修法提案」為題寫著,對於甫當選未就職就落跑選另一個公職的、或是就職未滿半年(或一年)就落跑轉換跑道的,應該追回每票30元的選舉補助款,政治獻金也應該退回捐款者,而且就從王鴻薇這次開始適用。
王定宇表示,王鴻薇有權可以選擇落跑連續選,也可以選上,但是至少要把前一次選上卻不履行責任的納稅人的「選舉一票30元補助款」和「政治獻金」歸還,這是最起碼的權責相符吧!
記者梁少珊/台北報導
立法委員王鴻薇關於選舉補助款的紛紛擾擾,又再次興起波濤,立法委員王定宇昨(3)日在臉書發文,他以「你是否贊成修法提案」為題寫著,對於甫當選未就職就落跑選另一個公職的、或是就職未滿半年(或一年)就落跑轉換跑道的,應該追回每票30元的選舉補助款,政治獻金也應該退回捐款者,而且就從王鴻薇這次開始適用。
王定宇表示,王鴻薇有權可以選擇落跑連續選,也可以選上,但是至少要把前一次選上卻不履行責任的納稅人的「選舉一票30元補助款」和「政治獻金」歸還,這是最起碼的權責相符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