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張永漢/高雄報導】竊嫌一身時髦裝扮 ,在店家消費完趁機竊取櫃檯上的皮包,鳳山警分局調閱監視器認出其精心打扮的風格,順利查緝到案依竊盜罪送辦。
鳳山分局成功派出所日前接獲30歲宋女報案,稱其置放於大東二路店家內櫃檯上皮包遭竊,內有銀行提款卡4張、身份證、健保卡及現金新台幣3萬元。經調閱現場監視器,發現係一名女顧客結帳後趁宋女轉身走出櫃檯時,伸手到櫃檯內竊取宋女的皮包。
警方調閱案發時監視器,查看畫面比對特徵,認出是46歲黃女所為,其穿著打扮時髦 ,利用購物消費時趁店家忙於招呼其他顧客之際下手行竊財物,警方於1月27日12時通知黃女到案說明,黃女對犯行坦承不諱,供稱因缺錢花用才行竊,並將金融卡4張、身份證及健保卡等物品交還被害人,惟竊得金錢已花用殆盡,警方詢後依竊盜罪嫌將黃女移送偵辦。
鳳山分局呼籲,店家應妥適存放店內財物,避免錢財漏白,而遭宵小有機可趁,造成財物損失。